艾琳說,今年5月,她的丈夫付了5千令吉訂購一間房屋,然後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。
一個月後,他們接獲其貸款銀行的電話,表明房屋貸款申請已獲批准,他們只需等待簽署獻議貸款批准信,然後簽署買賣合約。
可是,發展商最近向他們表明,假如在一定期限內,他們沒有按指示簽署買賣合約,5千令吉訂金將被沒收。
她說,她的丈夫撥電發展商辦公室,告知他們面對的問題,在與銀行的職員通電時,該名職員表示,會儘速處理他們的貸款申請。
可是,最近,銀行又說找不到他們申請貸款的記錄,之前負責處理其貸款的銀行職員,去了海外接受訓練課程,當他回來後,要他解釋,他的答案是:“不曉得將文件放在哪裡”,然後要求他們再提呈一份。
在呈上相關文件後,他們撥電跟進申請貸款的進展,銀行職員的答覆是:“需要時間處理,要耐心等。”
請問:
1.銀行需要多久時間處理貸款事項?
2.要如何才能更迅速使貸款申請獲批准?銀行的職員甚至說,貸款遲遲未獲批准是因為女申請者工作不穩定。
3.假如要取消這項買賣,是否能拿回訂金?
答: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,購屋者付了訂金,即使準備取消購買,要拿回全數訂金的機會不大,假如房屋貸款的申請不獲批准,可以和發展商另外洽商,要求獲准通融延遲簽約。
另外,銀行需要多久時間處理房屋貸款的申請,個別銀行可能有些不同,他們設定的條件與要求也不一樣,辦事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,也影響貸款申請的批准。
當然,申請者這方面的問題也可能造成影響,假如所需的文件準備齊全,而且沒有其他貸款分期,例如房屋及汽車貸款負擔、不拖欠房屋或汽車貸款的償還、沒有信用卡債務記錄,銀行在批准申請會比較迅速,一般不會超過2個星期。
不過,假如銀行是基於申請者經常轉換工作為由,遲遲不批准,主要是他們顧慮貸款者若工作不穩定,可能會影響日後的分期貸款償還效率。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室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