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柔佛的郭先生說,兩年前他在柔佛依斯干達一帶地區,購買了一間公寓,當時購買價是20萬令吉,已在2013年杪拿了鎖匙。
最近他開始委托房產經紀幫忙物色買家,假如在2014年能以30萬令吉賣出,是否意味以10萬令吉利潤被徵稅?


艾琳說,今年5月,她的丈夫付了5千令吉訂購一間房屋,然後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。
一個月後,他們接獲其貸款銀行的電話,表明房屋貸款申請已獲批准,他們只需等待簽署獻議貸款批准信,然後簽署買賣合約。
可是,發展商最近向他們表明,假如在一定期限內,他們沒有按指示簽署買賣合約,5千令吉訂金將被沒收。
她說,她的丈夫撥電發展商辦公室,告知他們面對的問題,在與銀行的職員通電時,該名職員表示,會儘速處理他們的貸款申請。
可是,最近,銀行又說找不到他們申請貸款的記錄,之前負責處理其貸款的銀行職員,去了海外接受訓練課程,當他回來後,要他解釋,他的答案是:“不曉得將文件放在哪裡”,然後要求他們再提呈一份。
在呈上相關文件後,他們撥電跟進申請貸款的進展,銀行職員的答覆是:“需要時間處理,要耐心等。”
請問:
1.銀行需要多久時間處理貸款事項?
2.要如何才能更迅速使貸款申請獲批准?銀行的職員甚至說,貸款遲遲未獲批准是因為女申請者工作不穩定。
3.假如要取消這項買賣,是否能拿回訂金?
答: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,購屋者付了訂金,即使準備取消購買,要拿回全數訂金的機會不大,假如房屋貸款的申請不獲批准,可以和發展商另外洽商,要求獲准通融延遲簽約。
另外,銀行需要多久時間處理房屋貸款的申請,個別銀行可能有些不同,他們設定的條件與要求也不一樣,辦事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,也影響貸款申請的批准。
當然,申請者這方面的問題也可能造成影響,假如所需的文件準備齊全,而且沒有其他貸款分期,例如房屋及汽車貸款負擔、不拖欠房屋或汽車貸款的償還、沒有信用卡債務記錄,銀行在批准申請會比較迅速,一般不會超過2個星期。
不過,假如銀行是基於申請者經常轉換工作為由,遲遲不批准,主要是他們顧慮貸款者若工作不穩定,可能會影響日後的分期貸款償還效率。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室)
浩然讀者來信提問關於律師費、印花稅、產業盈利稅的問題。
他2010年6月30日,購買了一個公寓單位,價格是26萬令吉,2012年8月1日,以34萬5千令吉賣出。
1.請問賣方的律師費如何計算?假如雙方共用同一個律師,請問賣方的律師費用包括甚麼?
費用會比自己另外聘請律師便宜嗎?
2.請問產業盈利稅是如何計算?是根據買賣合約的日期或印花稅的日期?請問賣方要付的產業盈利稅是:RM85,000Ⅹ5%=RM4,250嗎?是由賣方直接開支票給律師去還,還是賣方自己去報稅、需要填寫甚麼表格?
3.請問甚麼是Retention Sum?是由賣方支付還是由買方支付?如何計算?
4.請問假如公寓還未有分層地契,需要尋求發展商的批准嗎?賣方需要支付甚麼費用?
5.請問銀行是否有新條例規定公寓超過10年、還沒有分層地契,就不接受貸款者提出的申請?
顏先生與妻子於2010年6月,在雪州購買了一間房屋,該產業計劃預定在兩年內完工;遺憾的是,發展商至今仍未發給購屋者入伙文件。
雖然仍未領取入住文件,不過,發展商已發出領取空屋鎖匙通知,可是,根據買賣合約的條文,發展商移交空屋鎖匙時,必須附上獲地方政府接收的相關文件,才符合交屋條件,這也是貸款銀行釋出最後10%屋款的條件之一。
他說:“我們前往工地查看,發現產業單位的建築工程已經完成,詢問發展商關於入住文件的進展;可是,發展商卻表示還有一些事務未完成,因此,無法移交入住文件。"發展商還未能移交入住文件,又怎能發給購屋者辦理領取空屋鎖匙的通知書?
另外,關於遲交屋索償的問題,據說可以索償50%或最多70%,事實是否如此?